各二级办学机构: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函〔2025〕124号)要求,学校鼓励各科研项目聘用2025届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型
科研助理
二、聘用对象
2025届尚未就业的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热爱科研工作,具备基本的科研素养;
3.具有一定的专业和实践能力;
4.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其他具体条件由各科研项目组自定。
四、用工方式
科研助理聘用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具体岗位职责由科研项目组与科研助理协商确定,由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
五、聘用程序及时间节点
1.岗位征集
******学院公章于6月12日前报送科研院(勤业楼4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岗位发布
由科研院、人事处、学生处会同各科研项目组协商沟通后于6月13日发布岗位信息。
3.人员遴选
******************学院公章于6月18日12:00前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院名称-项目组名称-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以院系命名发送至邮箱************学院会同各用工科研项目组统一组织招聘面试,确定拟聘人选,将汇总表提交人才交流中心和科研院备案(6月20日报送第一次、6-8月每月月底报送一次新增录用名单)。
4.办理入职
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审核拟聘人选相关个人信息,符合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要求
鼓励科研项目聘用科研助理既是国家稳就业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我校加强科研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二级办学机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科技发展研究院
人事处
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处))
研工部
2025年6月9日
******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征集表.xls
******大学科研助理汇总表(申请).xls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